4.結算方式:按月結算。
1.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,經營范圍包含水處理藥劑生產/銷售、水處理技術服務等相關內容,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
2. 投標人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,可開具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3. 投標人須具有完善的質量管控體系,提供藥劑產品質量合格證明、第三方權威檢測報告,產品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,滿足我方水處理系統使用要求。
4. 投標人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生產/供貨能力、倉儲物流能力、專業技術團隊,擁有水處理藥劑承包服務相關經驗,近[3]年內具有至少[3]個同類水處理藥劑承包或供應服務業績(需提供合同復印件等證明材料)。
5.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,經營狀態良好,無破產、被責令停業、財產被接管等不良狀況;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、無產品質量安全事故、無環保違規處罰記錄、無重大合同違約及失信行為,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。
6. 若為經銷商投標,須提供藥劑生產廠家出具的有效授權代理文件,確保產品來源正規、售后有保障;生產企業投標需具備相應生產資質及環保合規手續。
7.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,不允許分包、轉包服務內容。
三、主要技術質量要求
滿足現場使用要求。
1. 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時間:【2026年5月6日—2026年5月10日上午9時00分】
4.發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標公告在吉林金鋼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采購系統上發布。
5.聯系方式
招標文件答疑人:于瀾波15834415918 董麗鶴13844412711
技術答疑人:孫靜加15834411366
6. 其他說明
6.1. 本次為供應商資格入圍,不承諾具體使用時間,實際以備品備件科通知為準。
6.2. 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進行現場考察、試用,不合格不予入圍。
6.3.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吉林金鋼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。
詳情下載附件查看!